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路子,深化校务公开、政务公开,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大胆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局的中心工作做好配合文章。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教代会质量,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规范教代会程序,提升教代会质量,不仅能调动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更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规范教代会程序,必须严格按《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操作;提升教代会质量,必须有实质性内容(可参考《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标准》中的内容)。为进一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今年,教代会议案表决原则上实施无记名票决制;教代会代表选举,倡导100人以下的工会建立职工大会制度,100人以上的工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40%的比例产生代表,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条件具备的基层工会,换届尝试工会主席直选制。 城区各分工会,在规范日常工作的同时,召开教代会,起步一定要规范,各基层教育工会主席要加强对所辖分工会的指导。 (二)提升工会维权能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教育工会的基本职责,各级教育工会要把教职工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认真倾听,及时排解。对教师利益受到侵害后造成的不稳定因素,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极力避免出现教师情绪激动、集体上访等局面,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系统的形象;另一方面,各级教育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千方百计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向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策、争取经费,在维权问题上,工会要敢于说话,敢于争取,要尽全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维护教职工合法的物质利益的同时,各基层教育工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了解教职工的精神世界,特别是当教师出现情绪失常、烦燥、失态时,要及时与教师沟通,通过谈话安抚教师,为他们创设一个和谐温馨、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各级教育工会要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的困难教职工,坚持“五必访”制度,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需要关爱的每一位教职工。 (三)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要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为契机,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各级教育工会要积极配合学校党政,对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市教育工会“群体师德创优”的具体要求,认真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师德规范”。“师德规范”的内容要具体,操作性要强。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教育,让他们自觉执行师德规范。要在女教师中开展“塑造女教师职业形象”活动,衣着打扮做到美而不妖,洁而不乱。区教育工会工作委员会将会同区文教局继续开展“三十佳”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 学校打造核心竞争力,各级基层教育工会要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和优势,配合党政组织教师开展岗位练兵、教学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他们教书育人的本领。要积极为青年教师的尽快成才搭建平台,从工作、学习、生活、家庭、婚姻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 区教育工会工作委员会拟定,在教师节前夕举办一次青年教师师德师风的演讲比赛。各基层教育工会要注重发掘本校的优秀教师,及时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身边的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提升各级工会组织的自身素质,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会工作要创新局面,关键是加强各级教育工会的自身建设。工会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工会干部要强化服务意识,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心里要装着教职工,凡事要想着教职工,要把服务教职工视为教育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工会干部不是官的思想,对外,要敢于说话,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内,要善于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依靠、调动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开展工作。 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外借创建“工会工作示范学校”这股东风,加强与学校党政的联系,争取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内借开展“合格教工之家”达标活动这个契机,激发各基层教育工会的工作活力,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夯实基础。各基层教育工会要积极探索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师和务工人员的入会问题。 各基层教育工会要重视信息上报工作,要加大工会工作对外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会对外界的影响。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学校网站上制作工会工作网页,建立自己的舆论阵地。要引导教师撰写调研报告和有关方面的学术论文。为拓展思路、拓宽视野,今年打算组织一次基层教育工会干部外出考察取经活动。 各基层教育工会要加强对女职委工作的领导,从工作上、经费上多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鼓励女职委多开展适合女教师特点的有益活动。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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