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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文教局关于开展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陈建华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4-3-19 9: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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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文教局教研室文件
越区研字[2003]77号
越城区文教局关于开展越城区教育信息化
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

根据绍市教电字(2003)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信息化工作部署,区文教局决定开展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绍兴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先进集体:全区中小学校。

   先进工作者:从事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①、学校电教设备达省I类标准。

②、计算机和多媒体投影机生机比例处全区领先水平。

③、信息技术教育实践成绩显著,学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比率高。

④、校园网资源丰富,利用率高,效果明显。

  (二)先进工作者

1、教师能努力钻研信息技术业务,对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硬件设施管理水平较高,在利用计算机对学校教育进行管理、计算机辅助教学、利用网络对外的信息交流、学生信息学学科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

2、管理人员能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教育在学校教育现代化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教育工作中把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好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中人、财、物等实际问题,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3、被推荐者必须在近2年中指导学生参加计算机登记考试并获得较好成绩;或者在指导学生参加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竞赛中获得区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参加教师自制软件比赛获区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由各校组织,各校对照先进集体条件,可自我推荐;先进工作者各校可以推荐1名,省级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可以推荐2名。

2、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由各校于1月8日前报文教局教研室唐健安老师,TEL:5122183

4、各校要重视此项评选活动,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制定规划和措施,更好、更快地推动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发展。

5、本次评选先进集体6个、先进工作者将根据条件评选12名左右,从中推荐各2-3个参加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

6、自荐、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要求于一月九日下午3:30作交流发言,地点鲁迅小学(人民路校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发言控制在5分和3分中内。交流结束后将进行民主测评。教研室将综合测评意见和上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报文教局审批。

附件:1、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信息化   先进   评选   通知

 


越城区文教局教研室             2003年12月30日

 


附件一

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

 

主要事迹:

区文教局

审批意见

 

           (签章)       

 

附件二:

越城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职称

 

从事信息教育工作年限

 

单位

 

主要事迹:

学校意见

 

            (签章)       

区教育局

审批意见

 

            (签章)       

 

 

文章录入:陈建华    责任编辑: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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