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电化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浙教电办[2005]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省级(国家级)实验学校的总结工作。各省级(国家级)实验学校要对整个实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依据确认的实施方案认真总结,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实验学校总结材料和成果于12月15日前报送越城区文教局教研室唐健安老师(Email: ycqjys@mail.sxptt.zj.cn或sxtja@163.com,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电化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见网址)http://www.zjedu.org/manage/add/info/11316944349486.phtml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51251611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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