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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教师工资实施财政统一发放

[作者:陈建华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4-3-19 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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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3年3月起,越城区东湖、鉴湖、皋埠三镇中小学所有编内教职工(含离退休)的工资都将由区财政安排财政性资金委托代发银行直接拨到个人工资帐户上,实行“学校按规定编报、教育部门审核、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及时足额代发到人”。每一位农村教师都将在近日领到一张绍兴市农业银行的工资卡(信用卡),并在以后的每月上旬和机关工作人员一样凭工资卡领取工资。实施农村教师工资财政统一发放,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的通知》和越城区《关于建设教育强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给农村教师吃下枚“定心丸”的一件实事。 
 

文章录入:陈建华    责任编辑:陈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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