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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就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出预警通知

[作者:教育科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8-5-9 9: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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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各地气候逐渐转热,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4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有放学途中到池塘边捉鱼虾时失足溺水,有双休日到溪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死,有放学路上到池塘游泳时溺水等。这些溺水事故的发生,给死亡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吸取教训,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发出预警通知,就做好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近期,各中小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班(队)会、黑板报、校园网、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纪律,教育中小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要结合省厅统一部署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学校要争取当地政府及村居的支持,聘请一些义务监管员在关键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对上放学期间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三、严格责任,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根据《浙江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学校防溺水安全预案。同时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以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为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四、各方联动,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管理的时段。各地要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村)、新闻媒体的联系,制定专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协调联系,以“滚动字幕”提示等形式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学生游泳安全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家校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文章录入:姚玉婷    责任编辑:金淙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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