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通知(二)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9月17日发出《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教电传〔2007〕92号);
浙江省气象台9月18日05点发布超强台风紧急警报。
现将其内容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抓紧做好防台工作。
台风走向瞬息万变,防台抗灾形势十分严峻。我局也将随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请各校密切关注。
区文教局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上午10:0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
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点)
(浙教电传〔2007〕92号 2007年9月17日)
一、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防台抗台工作。目前,新学期刚刚开学,学校人口高度密集,防台抗灾的形势严峻,各校要高度重视超强台风 “韦帕”的防御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要从最坏的打算出发,要从“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着手,落实责任,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充分做好各项防台抗台的准备工作。要做到领导靠前指挥,组织协调有力,队伍及时投入抢险,物资及时配置,险情及时化解。
二、立即行动,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工作。各校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学校防台应急预案,抢在台风到来之前,储备好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全面落实各项防台措施,提高“校自为战”的能力。从现在开始到台风警报解除为止,学校要停止一切集体活动,减少人员外出。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住宿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关注外来民工子女的安全。
三、加强巡查,加固学校的危旧校舍和设施设备。各校要立即进行全面的校舍安全检查,要对破旧校舍进行逐幢检查,注重校园围墙安全,要组织教职员工在台风来临前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转移到安全地方。特别是要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检查,该加固的要立即进行加固,该转移的要及时转移,严防人员和财产损失。处在小流域、水库下游和山塘边的学校要严防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落实应急措施。特别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有效防范。
四、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的防台工作。各地教育建设和维修工程工地要立即停止施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防台安全措施,及时拆除各类临时性工棚,做好吊塔(手脚架)的加固、建筑材料的转移和人员的疏散等工作,决不允许冒险施工。
五、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校负责人必须到岗值班。
省气象台9月18日5点发布台风紧急警报
超强台风紧急警报
今年第13号强台风“韦帕”18日05时加强为超强台风,它的中心位置在椒江东南方向大约554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4.2度,东经124.0度,中心气压93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55米/秒(16级),台风7级风圈半径42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80公里。目前超强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
预计超强台风中心未来向西北方向移动,即将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并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在我省苍南到象山一带沿海登陆北上,也不排除紧擦浙中北沿海北上的可能。
受其影响,今天东海海域有10-12级大风,并逐渐增强到13-16级;浙中南沿海海面今天10-12级,增强到12-14级;浙北沿海海面今天7-9级,并增强到9-11级,今天夜里到明天12-14级;今天到明天浙江东部地区和浙北地区有9-11级大风,其中沿海地区有10-12级大风。今天下午到明天浙江东部地区和浙北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其中沿海地区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他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到大暴雨。
关于做好台风“韦帕”防御工作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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