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8年1月30-31日在龙洲双语实验学校进行。 二、主办单位: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承办单位:龙洲双语实验学校 三、比赛项目: 比赛设男子甲组、女子甲组(95—96年)单打 男子乙组、女子乙组(97—98年)单打 男子丙组、女子丙组(99年以后)单打 四、报名参加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甲组男女各2名,乙组男女各2名。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本校在册学生。 2.报名单于2008年1月22日前交区文教局文体科戚国瑛老师,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到qgy5877325@126.com,并上交由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或身份证)和学生学籍证明。 3.参赛运动员不能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跨年龄组参赛(根据省比赛要求)。 五、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淘汰附加赛(3局2胜制)决出前8名。 2.比赛执行全国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注:21分制每球得分制。 3.比赛用球为“飞峰”牌羽毛球,球拍自备。 六、录取名次 1.单打各组均录取前八名,发给证书,甲组、乙组团体取前八名,授予奖牌。 2.团体计分方法:甲组、乙组男、女第1-8名按11、9、8、7、6、5、4、3计分,第9-16名计2分,16名以 后均计1分(必须上场比赛)。各组运动员的得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个人名次列前为胜。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办法另定。 八、裁判: 请成章小学章哲民老师担任裁判长,望花小学王权老师、蕺山中心校张国祥老师担任副裁判长。裁判员名单附后。 九、经费及其他 1.各参赛单位交参赛费200元,其余经费自理。 2.定于2008年1月28下午2时在龙洲双语实验学校召开领队教练会议,1月28日下午3:30时在龙洲双语实验学校召开裁判员会议,请准时出席。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裁判员名单 2.越城区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报名单
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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