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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越教督〔2007〕1号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7-5-10 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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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越城区文化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越文教〔2007〕4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1.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及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实施情况;
  2.学校体育教学师资配置情况;
  3.学校体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同时查核“浙江省中小学体育场地调查表”、“浙江省中小学体育设施调查表”和“浙江省中小学卫生设施调查表);
  4.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5.“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开展情况,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建设情况。
  二、督查形式与时间
  1.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浙江省中小学体育场地调查表”、“浙江省中小学体育设施调查表”和“浙江省中小学卫生设施调查表”:已要求于5月10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育科。
  (2)“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计划”:已要求于4月30日前报送文体科。
  (3)“总课表”、“ 作息时间表”、“ 体育活动安排表”:准备好,届时交督查组。
  (4)“学校体育教学师资配置及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表”:表格样式见附件,统计好,届时交督查组。
  2.区文教局将在5月15日以后组织督查组对学校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组将通过“简要听取学校汇报、询问相关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要求
  1.各校要把自查、督查过程作为推动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过程,通过自查、督查使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2.各校在自查过程中要坚持“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重在改进和提高。

  附件:学校体育教学师资配置及体育工作经费投入情况表

 


              二○○七年五月九日

 

 

 

 

文章录入:王剑    责任编辑: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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