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及托幼机构: 为加大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预防控制工作的力度,消除乙肝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有效降低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发病率,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文件《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7]15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特制定《2007—2008年越城区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合作,共同完成这项公共卫生任务。
越城区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 越城区财政局
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二○○七年九月三日
关于开展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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