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专项督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决定开展一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十月份。 二、督查内容: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含电子信息库)。 三、督查依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越城区文教局关于印发〈越城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越文教〔2006〕19号)、《越城区文教局关于印发〈越城区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规程〉的通知》(越文教〔2006〕20号)。 四、督查办法 本次督查以在校生名册为基础,重点督查:(一)各类表册的建立:1.在校生名册;2.毕业生名册;3.变动生名册(转进、转出、休学、复学);4.外地在本校借读生名册;5.残疾少儿名册;6.流生名册;7.学生义务教育登记卡。以上各种表册都应准备电子和纸质各一份,且做到所有数据表册相符合,数据与实际在校学生相符合。(二)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应用,做到规范、准确、及时。 同时,本次督查还将对各校课程计划实施情况和体艺教师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要求 (一)本次督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实事求是。 (二)各中小学要将本次督查工作作为本校学生学籍管理的规范过程,职责落实,积极准备,抓紧自查,及时整改。 (三)本次督查的结果将作为学校学年工作考核的有关依据。 具体督查方案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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