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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越语〔2008〕1号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8-8-21 1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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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语委各成员单位、区属各学校:
    今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国家和省、市语委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各单位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总结前十届推普周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全面、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语言观,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
    二、活动安排
    第11届推普周活动的时间是9月14日至20日,我区将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各单位、各学校要积极发挥优势,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创意和成效的推普宣传活动。各单位可举办座谈会、征文征画、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特别是学校,要将推普周活动与九月读书月活动、弘扬民族精神月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中华经典美文朗诵活动,“小手拉大手”等推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11届全国推普周活动期间,市语委、市教育局将举办绍兴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区属学校根据自愿的原则选送节目,区语委办在组织预评的基础上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全市比赛。参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语言文字优秀论文评选。论文内容可广泛涉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是当地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状况、热点问题分析,也可以是语言文字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文字精炼,具有学术及应用价值,字数在5000字以内。各单位、各学校要发动语言文字工作者和普通话测试员积极撰稿,每个单位原则上择优推荐1篇优秀论文。请在9月20日前将推荐论文(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稿)送区语委办,届时区语委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市语言文字优秀论文评比。
    3.举行校园“推普形象大使”选拔活动。选拔可从自我推荐、形象展示、表情朗诵、综合知识问答、才艺展示等方面综合考虑。各学校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每个学校原则上选出1名校园“推普形象大使”,并进行广泛宣传。当选的校园“推普形象大使”要带动全校师生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实际行动为深入推广使用普通话而努力。各学校校园“推普形象大使”选拔情况请于9月25日前报区语委办。
    4.抓好语言文字整改提高工作。区语委将举办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整改为抓手,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不断巩固提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列入九月份工作的重要日程,精心制订活动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创设有效工作载体,发挥整合带动作用。请各单位、各学校于9月25日前将本届推普周活动总结报区语委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宣传的内涵和实效。
    3.突出重点,全员参与。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力争推普周活动在原有的基础上声势更大、受众更广、效果更好。
    4.注重结合,提高实效。各单位要将推普周活动与巩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本行业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区语委办地点:越城区文化教育局。联系人:姚玉婷。联系电话:88317006。电子邮箱:wjjyyt2007@126.com。)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文章录入:张敬洪    责任编辑:张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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