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关于印发《越城区文教局“名师工作室”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区属各校: 现将《越城区文教局“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越城区文教局“名师工作室” 实施意见(试行)
为充分发挥我区特级教师以及名优教师在课堂教学、课改实验、课题研究、师资培养等方面的示范、指导、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建“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通过有效整合全区特级教师、教坛新秀等人才资源,为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创设合作平台,引领全区课改实验与师资培训,成为课改资源的生成站、先进成果的推广站、专业发展的加油站和优秀教师的培养站,为越城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组织形式 工作室由区属学校在职在岗的省、市、区级名优教师组成。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导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文教局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工作考核。 三、职责与要求 (一)工作室导师职责 1.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与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始终站在学科教育教学的前沿与高地,不断增强自身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引领同行提升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 2.主动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认真做好带教工作,根据工作室的特点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培养方案,并建立成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针对每一个成员的特长,对成员实施全程指导,促进每一个成员的提高,使一部分成员在学科教学中成为在绍兴市有影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3.指导工作室成员确定研究课题,或让成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及时完成课题研究,撰写结题研究报告。结合成员阶段性学习汇报,指导成员展示数次具有一定规模的教育教学活动。 4.工作室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星期三下午,其他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作室导师灵活安排。 5.逐步牵头建立以学科教育教学研究为主题的网络工作室,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资源的辐射面和教师的受益面。 6.主动接受工作室业绩考核和经费使用审计,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成员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 1.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与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潜心钻研课程、教材与教法,总结提炼、传播推广具有鲜明个性、具有先进性和实践性的教育思想、教改经验与教学方法。 2.主动承担工作室安排的教研活动,确保各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独立完成个人专长领域内任务的同时,发扬协作精神,积极参与集体性活动。 3.每位成员应履行的常规工作有:每学年开设一次专题报告或讲座;每学期执教一次示范观摩课或课改研究课;每学年参加一次送教下乡或送教到薄弱学校的活动;三年内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三年内培养出2~3名在全区有一定影响的青年骨干教师;每学期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提交一份有关本学科建设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4.要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岗位上执教,课堂随时向全区教师开放,同时要热情主动的与听课教师及时就课堂教学情况开展评议与交流。 5.逐步以个人博客等形式加入网络工作室,积极在线开展互动式探讨,提供网上答疑等远程教育培训服务。 四、管理与考核 1.区文教局对每个工作室提供每年3万元的活动经费,统一调拨,做到专款专用。具体经费使用意见另发。 2.文教局办公室每年度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不能积极主动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不能认真负责完成工作室各项活动的成员将调整出工作室。 3.工作室成员享有参与本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论证、教研成果鉴定、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鉴定、教师教育工作督导和评估以及优先参加本学科的业务进修和学术活动等权利,同时享有优先推荐各级业务先进的权利。 4.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配合工作室工作,积极为工作室导师提供专用活动场所和其他必要的支持。学校要保证工作室学员必要的活动时间,提供课务调整上的便利,为他们参加工作室的活动提供各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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