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关于做好绍兴市第二届体育节系列“十佳” 称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文化站,区属各学校,有关协会: 根据绍兴市体育局《关于评选“十佳”健身明星等“十佳”称号的通知》【绍市体〔2007〕51号】精神,决定在绍兴市第二届体育节期间表彰“十佳”健身明星等 “十佳”称号荣获单位及个人,并将各项“十佳”称号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个县市区,为做好“十佳”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对照标准,做好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十佳”健身明星、“十佳”健康娃娃、“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佳”健身家庭、“十佳”健身单位、“十佳”体育社区、“十佳”体育用品单位、“十佳”晨晚练点、“十佳”教练员、“十佳”运动员。 二、评选方式 由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区文教局负责评审,并择优上报市体育局,最后由市体育局第二届体育节组委会确认,并正式发文公布。 三、名额分配 称号 镇 街道 学校 协会 “十佳”健身明星 1 1 1 1 “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 1 1 1 “十佳”健身家庭 1 1 “十佳”体育社区 1 1 “十佳”晨晚练点 1 1 “十佳”健身单位、“十佳”教练员、“十佳”运动员由文教局确定推荐。“十佳”健康娃娃由市妇女儿童保健医院推荐。 四、评选对象及标准(详见附件) 五、上报材料、时间 各候选人需填写《系列“十佳”称号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个人须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于8月28日前报区文教局文体科。
附件:1.绍兴市第二届体育节系列“十佳”称号的评选对象及标准 2.绍兴市第二届体育节系列“十佳”称号的推荐表(个人)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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