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文化教育局关于印发《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日
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
遵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少工委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通知》(浙教办体〔2006〕100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和《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内容和要求,结合越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要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体艺技能的内容和方法体系,有效开发体艺教育功能,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寓学于乐,寓炼于乐。 2.学生自主自愿与教师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要按照新课改的要求,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同时,教师的鼓励、引导也是必要的,通过引导,激发学生参与体、艺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活动的参与和磨练,长见识、得乐趣,从而掌握运动技能和艺术技能,提高能力和水平。 3.校内校外相结合原则。应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新课程改革有机结合。同时要充分发挥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的有机结合,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密切配合,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 4.师生同步发展原则。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能力为先导,面向全体学生,满足广大学生完善人格、学有专长、技能发展的要求,开展师生互动,坚持教学相长,促进师生的共同发展。 5.安全第一原则。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中、小学校 四、实施时间 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 五、实施要求 1.明确工作目标。各校要以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要内容,确保每周教学日中有不少于每天一小时的文体活动时间,确保每个学生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有一项艺术特长。学生课外文体活动要做到时间、地点(场地)、内容(项目)、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参加率95%以上。 2.保证课堂教学。各校要把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融入新课改之中,要以保证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效教学为核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排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并尽可能安排专职教师,严禁挤占音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课课程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3.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班级的文体活动制度,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和一次全校性文化艺术节,成立各类有助于学生开发智能和提高体育艺术技能的兴趣组织,组织学生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课余文体比赛活动和各类实践活动。要建立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实施自查自纠制度,在学校和家长及社区聘请一批课外文体活动监督员,对本校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做好测评工作。 每所学校都要成立由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各兴趣小组负责教师和班主任联合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认定小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记入《越城区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成绩册》和《学生素质报告单》。 ⑴“体育、艺术2+1项目”的测评认定工作,由学校组织认定。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导处组织班主任及专业教师实施。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允许复评,努力达标。 ⑵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⑶“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⑷“体育、艺术2+1项目”的测评认定工作,可不分年级、时间、项目,由学生自主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项目。认定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由学校认真填写在《越城区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成绩册》中。 ⑸凡教育部《“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5.加强教学科研。各校要结合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特色和创新、“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操作模式等课题研究工作。要注重校本教研工作,把学校的研究项目与本校活动开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结合学校实际,确定1-2个重点开展项目,力求体现本校特色,努力形成学校品牌。 6.开展评比表彰。区文教局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并予表彰,各校也要开展相应的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 六、实施保障 1.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领导和管理。区文教局成立由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马成永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陈国芬同志、戴志根同志为副组长,傅利群、陈渭川、金淙淙、张国昌、何灿华、戚国英、周剑奇同志为成员的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开展实施全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职责(见附件2 )。各中、小学要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课外文体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具体名单报教育科)。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及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艺术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文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 因校制宜,制定规划。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校要根据“工程”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各校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9月15日前上报教育科。 4. 强化培训,全员参与。教师是搞好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关键。各校要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的培训力度,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教学实践相结合,培育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满足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对师资的较高要求。教师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辅导应计入教师工作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势,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 5. 加大投入,统筹资源。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体育、艺术场馆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配备,进一步完善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的设施,为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文体活动空间。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 2.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各科室职责分工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县评选细则
一、县级行政部门的管理(30%) (一)县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建立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机构,有人员负责,各部门互相配合;(5%) (二)有全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规划、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全县80%以上学校体育、艺术专职教师配齐配足,学历、职称达标,全县80%以上学校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场地达标;(5%) (三)全县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5%) (四)全县课外文体活动方案及效果(15%) 1.开展的文体活动符合素质教育思想和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内容积极健康;(3%) 2.全县中学和中心小学按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并落实每天课外文体活动不少于一小时,活动有固定的场所、时间和指导教师:(6%) 3.全县2/3以上学校的文体活动内容丰富、项目多样、特色鲜明;(3%) 4.全县每年开展一至两项有特色的体育艺术综合性活动,不定期组织各类单项活动;全县有2/3的中学和中心小学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文体活动或竞赛。(3%) 二、中小学校的课内外文体活动安排和管理(40%) (一)学校文体活动的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体育、艺术教师足额配备,场地器材设施达标;(5%) (二)体育、艺术课程按国家计划开齐开足,考核落实,教学质量良好;(5%) (三)文体活动项目设置多样,且具有特色和符合实际,并能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和设施;(5%) (四)每周教学日中有不少于每天一小时的文体活动,并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指导教师;(5%) (五)建立各类体育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普及率≥90%,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二、三年级的学生中达到“体育、艺术2+1项目”合格率80%(三项目至少二项合格)、良好率50%(三项目一项良好、二项合格)、优秀率20%(三项目至少一项优秀、一项良好、一项合格);(15%) (六)经常参加县级文体活动和竞赛,有较好表现和成绩;(5%) 三、班级的文体活动安排和管理(10%) (一)班主任在落实学生课外文体活动中发挥的积极组织、安排协调的作用;(3%) (二)每周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与指导教师安排妥当,效果好;(3%) (三)文体活动的类型多样,有吸引力,参加人数超过90%;(4%) 四、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的积极性与有效性(20%) (一)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人数超过90%;(10%) (二)全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优秀率达20%。(10%)
附件2
越城区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各科室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1.做好音体美教师招聘工作,逐年提高中小学专职音体美教师的配备率,并保持专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评聘教师职称适当向音体美教师倾斜。 2.抓好音体美教师的岗位培训等工作。 3.加强全区实施课外文体活动的整合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消息和经验。 二、教育科、文体科 1.把握全国、全省“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工作的动向和进展,规划和制定我区“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2.加强对学校课外文体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工作的课题研究。 3.组织全区学校按时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 4.组织开展每年一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艺术展评活动,每年组织各类文体单项活动和竞赛。 5.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部署我区体育艺术卫生等专项督导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基础性材料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作好迎接省教育厅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6. 每学年进行一次体育艺术等课程完成率、体育艺术等专兼职教师的配备率的专项检查。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执行“减负规定”、实施课外文体活动的专项督查。 三、财基科 1.加强学校体育场地、艺术场馆、音美教室、阅览室、棋艺室、文体活动室等建设,加强体艺场馆和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防范。 2.每年安排体艺专项经费用于全区体艺活动和表彰,每学年组织一次各校年度课外文体(2+1项目)活动的经费投入水平(生均值)统计和通报。 四、教研室 1. 加强对各校实施课外文体活动的业务指导。体育艺术教研员每学期各组织一次“体育艺术2+1”教研活动或专题培训。 2. 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各级各类音体美劳比赛。每学年统计一次各级各类音体美劳比赛获奖情况。 3. 加强对学校课外文体活动课题研究的管理和指导。 4. 加强各校音、体、美、劳活动器材设施、图书资料的配置。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通报。整合音、体、美、劳课程的网上资源,为“体育艺术2+1”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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