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初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成校,各幼托园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绍兴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准确、及时、认真地完成今年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变动情况说明 主要变化是增加了“残疾人受教育情况”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部分指标。具体为: 1.在特殊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和特殊教育综合统计报表中,将原表“班数、学生数”和“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总计;城市;县镇;农村)中的“一致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致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致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致三年级及以上、“其他残疾”等指标。 2.在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基层统计报表和普通中学综合统计报表“随班就读学生数”、“高中在校生”、“初中随班就读学生数”和“普通高中分办别、分城乡学生情况”表中,增加“其他残疾”、“残疾人”等指标。 3.在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初中基层统计报表“补充资料”和“初中补充资料”表中,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其中:外省迁入”、“省内其他县迁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指标。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召开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 1.8月26日上午8︰30(地点:鲁小和畅校区电化教室) 参加对象:区属各中小学、成校、育才小学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1名。 2.8月26日下午2︰30(地点:鲁小和畅校区电化教室) 参加对象:城区各幼托园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1名。 (二)开展统计软件操作培训 8月27日上午8︰30(地点:鲁小和畅校区计算机教室) 参加对象:各初中、学区(镇)中心校、城区幼托园所片辅导站、乡镇中心幼儿园熟悉计算机操作的老师1名。 (三)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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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报 时 间 |
上 报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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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
上午 |
城区区属、东片、北一片、北二片幼托园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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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城区西一片、西二片、南一片、南二片幼托园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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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
上午 |
东湖、鉴湖两镇初中、小学、幼托园所、成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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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皋埠镇初中、小学、幼托园所、成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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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
上午 |
府山学区、北海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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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塔山学区、蕺山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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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
上午 |
城南学区、少儿艺校、育才小学 |
三、统计报表上报方式及内容 1.上报方式:小学以学区(镇)为单位上报;民办幼托园所以片辅导站(镇)为单位上报,区属幼儿园由鲁迅幼托中心汇总、上报;初中、成校、少儿艺校和育才小学以校为单位上报。 2.上报内容:下发的统计表册各1份;学区(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城区幼托园所的片辅导站同时上报电脑汇总的《综合统计报表》和电脑生成的数据库各1份;初中、少儿艺校和育才小学上报电脑生成的数据库1份。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反映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资料,是上级教育部门对各地教育进行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是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和保障。 2.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校要建立学校领导负责制,严把数据审核关;要充实、稳定统计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牢固树立统计法制观念,依法统计,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各校在数据填报、汇总时要特别加强审检和复核,做到表内、表间数据关系的平衡、对应,相关指标要与上年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一旦出现数据变化较大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上报的有关报表中附上书面文字说明。经层层检查把关,确保数据无误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再逐级上报。 3.重视分析,发挥作用。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尤其要对统计数据反映出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教育管理中的作用。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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