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学校: 一年一度的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先进班级集体评比工作即将开始,为严肃、认真、按时、规范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正确把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标准和导向,要把评比过程作为强化德育管理的过程,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认真组织推荐,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对推荐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在一周以上,未经公示者,一票否决。各校要严把审查关,凡有流生、学生有罪错行为的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级集体,同时,要严把班主任师德关。 2.区级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分配比例为: 区级先进班级(占班级总数):小学8%,乡镇中心小学含完小;初中10%; 区级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小学、初中均为0.5%; 区级优秀学生(占学生总数):初中0.2%。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中,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40%。 各学区、乡镇在分配名额时要照顾到完小。 3.初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名额必须在区级基础上产生,即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名额应包含在区级名额内。市级先进班级由文教局在区级先进班级基础上择优评比1个。 4.区级先进班级登记表一式两份;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待文教局审批后返回学校存档;初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另外再填写《绍兴市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一份文教局留存)。 5.各校填写登记表后,将先进班级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分类造册,名册中的“类别”及“评定等级”请用“√”号标明。推荐为先进班级的,在备注栏中注明该班现任班主任姓名。报送材料时,纸质材料 请一律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稿一份,通过教育网公文传输系统个人邮箱发送到文教局教育科。以上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教育科。
附件:1.2007学年区属初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先进班级名额分配表 2.2007学年区属小学先进班级集体、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 3.2007学年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先进班级推荐名册 4.绍兴市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登记表 5.绍兴市中学先进班级登记表 6.越城区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登记表 7.越城区中小学先进班级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四日
请下载:越文教〔200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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