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教学楼外墙涂料(弹性涂料SKK日产),颜色照原颜色。 二、工程要求: 1.本工程于2007年10月7日完工。 2.须经幼儿园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 3.保修期:外墙保修3年,其它一年。 4.所有面积据园方要求以施工单位自行实测为准。 5.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余20%一年后一周内经审计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和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凭园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额,费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机械之和为基数,费率为29%。 3.本工程预算材料补差按2007年8月份造价管理信息计编,人工不补差。 4.凡涉及到要拆、凿的分项按89版省修缮定额的工日数、人工调整到省03版预算定额的人工工资。施工期间的变更部分按2003年预算定额文件中规定和中标书的同等条件按实调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7.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园方确定的施工范围和施工规范施工。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校园与施工处隔离围护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师生安全事件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8.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到10月7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做到窗明地洁。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次类推。 9.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现场对项目负全责,否则每天扣500元诚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罚中标价的5%,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一天内无能力施工者,幼儿园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工程。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服务要求: 1.按上述保修要求的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 总报价表、预算书及企业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承包证等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2007年9月29日上午9:00—10:00到机关幼儿园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和现场踏勘及答疑。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2007年9月30日上午9:00—10:0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机关幼儿园后勤部陈老师处。(联系电话:85165740)公开开标时间定于2007年9月30日上午10:30。(地点:机关幼儿园会议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需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
绍兴市机关幼儿园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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