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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北海小学教室屋面防水涂料工程招标文件

[作者:北海小学  来源:北海小学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7-10-15 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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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内容:
    校园内行政楼及3号教学楼屋面做LJP防水涂料,屋面隔热层修补,教学楼所有雨水管道更换。
    二:工作要求:
    1、本工程要求在2007年11月20日前完工。
    2、须经文教局及学校组织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
    3、保修期:按有关规定。
    4、所有面积据校方要求以施工单位自行实测为准。
    5、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6、清除原有的LJP层,重新做,不少于三遍。原有隔热板恢复原貌,损坏修补。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覆约保证金(不计息)。一年后一周内支付15%,余5%三年内保修期满后一周内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施土建工企业和三级及以上土建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凭校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额,费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机械之和为基数,费率为29%。
    3、本工程预算材料补差按2007年9月份造价管理信息计编,人工不补差。
    4、凡涉及到要拆、凿的分项89版省修缮定额工日数、人工调整到省03版预算定额的人工工资。施工期间的变更部分按2003年预算定额文件中规定和中标书的同等条件按实调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7、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校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施工规范施工。遵守校内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8、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到2007年11月2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做到窗明地洁。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此类推。
    9、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现场对项目负全责,否则每天扣300元诚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5%,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者,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服务要求:
    1、按有关保修要求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单位通知后24个工作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15%一年后支付)。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
  总报价表、预算书(须有预算编制章和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承包证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2007年 10月22日上午9:00---10:00到绍兴市北海小学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和现场踏勘及答疑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9:00---10:0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绍兴市北海小学总务处朱老师或郭老师处。(联系电话85117109、88897838)公开开标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10:30。(地点:北海小学总务处)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在送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

 

 

                                                                                        绍兴市北海小学
                                                                                        2007年10月15日

 

文章录入:张敬洪    责任编辑:张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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