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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作者:社教办  来源:社教办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07-10-20 1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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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内容:
    1、社区教育学院所有在天井中外墙出白,木柱和进户门大厅和二门及柱均需用文物部门要求做防腐和油漆。
    2、拆打大会议室最南侧外山墙基础拆打,为标准砖,底层三斗一盖,二层为五斗一盖。
    3、有二处屋面渗漏,要求筑漏和理瓦。
    4、东首屋面和水溜和雨水管更换。
    5、厕所、大、小会议室、办公室施工详见图纸。
    6、电器线路根据社区学院要求部分重新铺设。
    7、男女厕所中最东和西面的蹲便器改座便器各一只。
    8、大会议室西侧的外墙需全部清理原外墙粉刷后,用建筑用界面济或胶水底重新粉刷并按原色着刷外墙涂料。
    二、工作要求:
    1、本工程要求在2007年12月10日前完工。
    2、须经文教局及社区学院组织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要求。
    3、保修期:按有关规定。
    4、所有面积等工程量根据施工单位自行实测为准。
    5、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覆约保证金(不计息)。变更调整部分和余20%经审计,一年后一周内支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土建施工企业和三级及以上土建项
经理参加投标,凭校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
    2、本工程按2003版定额,费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机械之和为基数,费率为29%。
    3、本工程预算材料补差按2007年9月份造价管理信息计编,人工不补差。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考虑办公室、教室课桌搬迁和电话及网络线移动人工和费用发生,另需考虑施工图设计1500元。
    4、凡涉及到要拆、凿的分项89版省修缮定额工日数、人工调整到省03版预算定额的人工工资。施工期间的变更部分按2003年预算定额文件中规定和中标书的同等条件按实调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7、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校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施工规范施工。遵守校内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特别强调学院财物保管和失窃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8、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到2007年12月1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做到窗明地洁。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此类推。
    9、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现场对项目负全责,否则每天扣300元诚信金。
    10、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10%,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1、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者,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服务要求:
    1、按有关保修要求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4个工作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20%一年后支付)。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总报价表、预算书(须有预算编制章长方型和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承包证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2007年 10月22日下午14:00---16:00到绍兴市越城区延安路18号D楼315室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和现场踏勘及答疑,报名时随带投标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承包证,上述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9:00---10:0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绍兴市笔飞弄7号钟老师。(联系电话85134484、88782262)公开开标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6日下午15:30。(地点:市区笔飞弄7号)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在送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
                                                                                     绍兴市越城区社区教育学院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文章录入:张敬洪    责任编辑:张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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