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树人小学南校区调整后绿化工程拟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保证质量,控制造价,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校园内全部绿化,具体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投标。(如清单和图纸数量、规格不符,已清单为准) 二、投标资质 1、营业执照具有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范围。 2、具有绿化工程施工(市区)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3、企业资信度好。 三、服务要求及付款方法 1、必须严格按校方提供图纸要求和苗木清单,标准种栽。苗木必须严格按照清单中规格数量、标准和图纸要求供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有负公差,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次招标的绿化工程,中标方必须养护15个月,待全部苗木成活后再移交给招标单位。在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投标方应无偿补栽好,对补栽的绿化保活期仍为15个月。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80%,养护15个月正式移交后付清20%的余款,但对补栽部份的绿化款,应按投标单价折算成合计,款项在15个月保活期满后付清。 四、评标方式 1、本工程采取网上公告信息公开招标,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评标。 2、绿化及绿化养护,黄泥及其他费用进行分别报价,绿化及绿化养护总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并以总价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对不中标者学校不作解释。 3、投标单位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到学校签订合同并进场组织施工,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有权选择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按中标价施工,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标书要求 1、招标文件定于2008年4月10日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到绍兴市树人小学(中校区)财务室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合格后发给标文、清单、施工图,并进行踏勘和答疑。 2、标函递交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9:30-10:30,将密封的标书送树人小学(中校区)财务室何老师(电话88800658),逾期不再接受标函。开标地点:树人小学(中校区)三楼会议室,开标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10:30准时开标。到时将邀请区纪委及区政府采购办同志对招标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投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在合同正式签订后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4、投标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设计,施工资质文件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4)报价单(盖章有效)及各种规格单价。 六、招标须知 1、本招标标文作为投标,评标签订合同的依据,在实际施工中要求各投标单位对绿化种植处要进行场地平整,同时还需要对绿花种植场地多余碎石砼石块外运,并考虑不破坏周边已完成的土建工程,安全和渣土外运时交通等问题,黄泥经雨淋三个月后厚度不少于15cm(黄泥标高同道路侧石标高相同),验收时必须清理完周边的黄泥等污染。 2、招标单位因按图纸规定做好绿化种植处高差点,高差距为800MM。 3、本工程完工后校方要对苗木数量进行核入,如有变更数量按实调整,但单价不作调整。 4、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无能力施工,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 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不退。 5、总施工工期为20天,但最迟必须在2008年5月5完工,每延迟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五天开始10%,依次类推。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罚中标价5%。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承包单位必须对该项目负全责。 6、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别人,否则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招标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9、因校内道路浇筑还没有满保养期,中标单位运输泥土及苗木的车辆载重不能超过5吨,如出现道路破损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 10、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要考虑图纸设计费1000元。 11、未尽事宜由中标者与校方协商解决。
绍兴市树人小学 2008年4月8日
请下载 绍兴市树人小学南校区绿化工程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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