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校园绿化内大小卵石安装、字雕刻工程。 二、工作要求: 1、按学校提供图纸内容的要求进行施工。 2、石质要求:大小卵石采用磨石或水冲石。 3、本工程要求在中标后20天内完工。 4、须经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5、保修期:五年内不风化、变形和侧移。 6、要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单位参加招投标。(报名时施工单位需提供相关类似的施工业绩二个)。 7、全部石头的报价不得超过55000元。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覆约保证金(不计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内经审计后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根据学校提供的石头尺寸、照片进行施工,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要综合考虑到石块的采购、吊装、运输、雕刻,大卵石吊装施工单位要必须保证校内广场道路无破损(施工单位在吊装前要铺设好3—5MM厚印花钢板),如有破损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修复。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当场开标,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4、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校方确定的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 5、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6、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日历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2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扫现场。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此类推。 7、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5%,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8、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二天内无能力施工,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退。 9、石头要求:小卵石22块长分别为1000—1500之间、宽为800—1000之间,大卵石1块3600×1500×1000,大小卵石上都需要雕刻字,其中大卵石正面需要雕刻四个字(每个字大小约为600×600),字体统一有学校提供。(两种石头分别报价,校方根据施工单位报价来选择一种石头进行施工) 五、服务要求: 1、按有关保修要求有关期限,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单位通知后24个工作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余款20%一年后付清)。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报帐。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 总报价表、石头报价、雕刻报价、安装运输费用报价,及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2008年 5月21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到树人小学中校区(财务室)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和现场踏勘及答疑,需提供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2008年5月23日下午1:30---3:0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绍兴市树人小学财务处何老师处。(联系电话:88800658)公开开标时间定于2008年5月23日下午3:30。(地点:树人小学三楼会议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在送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伍仟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
绍兴市树人小学 2008年5月21日
请下载:绍兴市树人小学校园绿化内卵石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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