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皋北、杨浜完小操场硬化、墙壁粉刷工程招标文件
一、招标内容:
1、皋北、杨浜完小操场平整,拆除硬化范围内原有水泥地面,车棚、北侧花坛(约500㎡),并运走,两校硬化总面积约2500㎡,12㎝砼硬化,上铺设约410㎡塑胶跑道(3× 1.22m ,质量应符合常用标准。)
2、皋北完小疏通东、北面排水沟(约 75米 ) ,新建南、西排水沟(约 70米 ) ,杨浜完小疏通西排水沟(约 55米 ) ,新建北、东、南排水沟(约 100米 ),原有盖板全部更换。
3、挖沙坑( 3 m × 5 m × 0.5m )并填满沙,体育器材移位并安装。
4、皋北完小教室内外墙粉刷。
二、工作要求:
1、操场硬化前需先平整,坡度控制在5‰。
2、操场在平整后铺厚 5cm 碎子。
3、混凝土厚度为 12cm ,标号为C20。
4、排水沟为半砖120㎜,净宽为 40cm ,净深40㎝,沟底需垫层砼 8cm ;盖板厚 8cm ,大小为 64cm × 80cm ,配筋Φ8,间距为 20cm 双向,中间漏两空,(空长 25cm ,空宽上大下小,面 2.5cm ,底 2cm )。
5、沙坑、杨浜完小体育器材易地安装详见现场。
6、皋北完小教室内外涂层下部为普通调和油漆,颜色、高度与原来相同,教室内上部为白色内墙涂料,具体范围见现场。教室外部上部涂层为外墙涂料,范围为整个外墙,包括走廊,走廊天花板、楼梯、扶栏、防盗门等,具体见现场。涂前应刮除原有基层,并补平,油漆与涂料应涂刷3遍,至无原来底色。
涂料面积为约2500㎡,油漆面积为约800㎡,外墙涂料约200㎡,及扶栏、防盗门、教室门框等零星油漆。
上述工程量均为暂定数,投标单位应根据校方指定要求实地自行丈量,决定投标价,开标后不再更改。
7、本工程完工后,须经文教局及学校组织的有关人员验收,要求合格。
保修期:按有关规定。
8、本工程要求在 2008年8月24日 前完工。
9、施工中水电费在决(结)算中按定额规定扣除。
10、投标方在报价中应考虑施工中周边环境因素。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款的8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内支付清。 四、招标须知:
1、该工程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工包料。
2、该工程要求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和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凭校方发给的招标文件编制预算等报价。本工程按2003版定额,费率按2003版要求,以人工、机械之和为基数,费率为29%。
3、本工程预算材料补差按2008年6月份造价管理信息计编,人工不补差。
4、凡涉及到要拆、凿的分项89版省修缮定额工日数、人工调整到省03版预算定额的人工工资。施工期间的变更部分按2003年预算定额文件中规定和投标文件的同等条件按实调整。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现场公布学校标底,当场开标,在学校标底范围内直接总报价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和中标价。超过学校标底为无效标。
6、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校方确定的要求规范施工。遵守校内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坏校内的公共设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做好"四防"工作,生产和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统一处理,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及校内安全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特别强调学校财物保管和失窃问题,保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为合格。
7、中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开标后到 2008年8 月 2 4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清理现场。若有延期,每超过一天,罚中标价的5%,第三天开始10%,依此类推。
8、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到现场对项目负全责,否则每天扣300元诚信金。
9、合同期提前不奖,提前竣工费不计取,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罚中标价的10%,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10、中标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者,学校有权终止该标,并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承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退。 五、服务要求:
1、按有关保修要求在保修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4个小时内答复,72小时内免费修复。
2、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3、中标单位在施工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支取80%的工程款,(20%一年后一周内支付)。支取工程款都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六、标书内容及要求:
总报价表、预算书(须有预算编制章长方型和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和项目经理承包证复印件及要求附页的文件资料。
无效标的确定:
1、标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4、标文内预算及报价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七、标函是评标、预决(结)算和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1、定于 2008年 7月 21日上午8:30---11:30,到东湖镇中心小学总务处 报名、资格预审,领取标文,2:30--5:30投标单位自行到完小现场踏勘及答疑逾期不候,报名时随带投标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承包证,上述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标函递交日期定于 2008年 7月 24 日 上午9:00—10:30,逾期作无效处理,标函送到 东湖镇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 88807341 88261526-8000)公开开标时间定于 2008年 7月 2 4 日上午10:30。(地点:东湖镇中心小学)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在送标时需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现金),未中标者在开标后立即退还,中标者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招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4、对不中标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释。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中心小学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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