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文教局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核实施办法
为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2006年越城区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全部实行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招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6年越城区生源(回越城区文教局报到的)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应聘初中教师应具备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量(7月上旬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文教局办公室(延安路18号D楼3楼) 3、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4、报名时如实填写《越城区文教局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登 记表》 五、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考核内容分教师基本素质测试和教师专业素质及能力测试。教师基本素质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教师专业素质及能力测试内容为说课等。 六、考试时间 2006年7月中旬(确切时间电话通知)。 七、应聘方式 1、三乡镇属中学师资的师范类毕业生参加三乡镇初中教师岗位竞聘(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招聘岗位必须一致),参加竞聘未录取者及无所学专业对应岗位的,允许参加三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竞聘。 2、绍兴文理学院上虞分院师范类毕业生及其他师范院校的小教专业毕业生参加小学教师岗位竞聘。 3、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幼儿教师岗位竞聘。 八、录用办法 1、招聘考核计分方法。笔试40%,面试60%,合计得分为考核总分。 2、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学科的具体人数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3、2006年8月起根据录用考生档案提供的具体情况,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学校需求确定具体使用单位。 4、大学时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当年度不予录用。 5、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可以不参加考试直接录用。 6、对经考试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及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越城区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在2007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时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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