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城区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和各镇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了考核,有76所幼儿园达到补助条件,其中一等16所,二等25所,三等35所,2007年可享受专项补助经费的非在编幼儿教师计610人,现予公示(考核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3天,自1月15日至1月17日止,群众可来信、来电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来信请寄:越城区文化教育局,邮编:312000,电话:88316880。 附件:2007年越城区幼儿园考核结果 越城区文化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请下载:2007年越城区幼儿园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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