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根据越政办发〔2010〕75号和越教〔2011〕30号文件精神,我局学前专项审核组于2012.1.9-2012.1.11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查验,现将区教育局查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自1月16日13:00至 1月19日13:00止。电话:85203217
注:教育局查验后的情况已报市、区财政局审核中,最终补助基数与补助比例、补助金额以财政局审核为准。
附件:
2011年越城区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补助审核情况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1年学前专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