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教育现代化强区建设,依据越城区文教局行政管理职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教育行政机关效能,更好地为越城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推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加强政务监督和预防腐败,有利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简化环节、方便办事、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建立越城区文教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马成永局长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育工会、办公室、教育科、财基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科室对各自承担的政务公开事项和内容的真实性、文字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负全责,在政务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发生调整和变化时,负有及时修改的责任。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都要建立政务(校务)公开的领导、监督机构,单位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要求党政工齐抓共管,教职员工全员参与。 四、政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项目外,原则上全部公开。 政务公开的主要事项有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②有关规范性文件。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④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和学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⑤教育、保障方面的标准、条件。⑥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及评优、奖励。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审验。⑧学生学籍管理和招生管理等。 文教局机关内部公开事项有①干部的廉洁自律。②干部的交流考核等。 根据有关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要求,在直属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直属单位政务(校务)公开事项分为校内、校外两部分。 1、校内:①学校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②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聘用情况。③职务评审、聘任。④各类先进、优秀指标的评比条件和评比结果。⑤财务收支和监督情况。⑥福利分配情况。 2、校外:①招生政策、计划、原则、学区划分。②学生就读、转学、休学、借读条件和办理程序。③收费依据、项目、标准。④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情况。⑤食堂管理、收支情况。⑥监督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各学校(单位)要结合以上公开事项,把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违纪查处办法等修订成本单位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报文教局批准后实施。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 从教育实际出发,做到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2、通过文件、宣传资料以及公示栏等形式公开; 3、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 4、通过越城教育网、学校网站等形式公开; 5、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 6、通过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教育信息的形式公开。 六、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机关科室和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2、规范服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社会监督,健全考核制度,为方便投诉监督,特确定以下监督投诉电话:信访:88316981,招生等学生管理:88316979,教育收费:88316975。区文教局将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对科室和工作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评优的依据之一,对不按公开服务内容要求办事的,责任心不强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理,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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